各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系统党委、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市人武部党委,滕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各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
为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全方位展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营造崇尚廉洁、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经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滕州市廉政书画漫画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积极宣传和倡导廉洁诚信、公平公正、健康向上的精神与理念,倡树清廉风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二、活动安排
征集活动从即日起持续到2014年11月5日。由评审专家评审出优秀作品后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展览活动定于11月中下旬,届时请市领导出席书画漫画开展仪式,开展仪式上进行颁奖。
仪式结束后,组织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分批参观书画漫画展览。
三、征集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公开征集。
1、各镇街、市直各单位要踊跃征集报送。
2、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同志和市级老领导发约请函,邀请他们为书画漫画展提供作品。
3、向滕州境内知名书画家发约请函,邀请他们为书画漫画展创作书画漫画作品。
4、向外地滕州籍知名书画家发约请函,邀请他们为书画漫画展创作书画漫画作品,必要时上门拜访。
5、提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创作书画漫画作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书画漫画爱好者报送优秀作品。
四、评奖与入展
1、由本活动评审委员会分别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入展作品共150件。
2、从入展的150件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参展作品均为优秀奖。
3、获奖名单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其作品将择优作为今年省纪委举办的“山东首届廉政书画漫画大赛”活动的参选作品向上推荐。
五、有关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体现广泛的社会性和实用性。
1、书法作品:最小三尺、最大六尺;横竖、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不能装裱。
2、绘画作品:只限中国画,其他要求与书法作品相同。
3、漫画作品:可以是单幅或多幅漫画、故事漫画以及插画,漫画中可加文字予以说明,表现形式不限,手绘或电脑作画皆可。电子文件需为JPG格式,RGB图,分辨率300 DPI,图片宽度推荐为2000像素以上。纸张以A4和A3两种。每个漫画作品系列原则上不超过10幅。
4、参赛者必须下载《滕州市廉政书画漫画大赛参赛报名表》,并如实、完整填写随作品一起邮寄或上传,否则作为无效作品处理。
5、参赛漫画不能在作品之中打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6、其他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参赛者本人必须拥有该作品之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奖励,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市纪委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发表、宣传、出版、展览权,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凡投稿参加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所有作品不再退稿。
六、投稿方式
登陆中国滕州网或中共滕州市委员会党务公开网网站,下载《滕州市廉政书画漫画大赛参赛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将报名表和作品发送至邮箱:xjs1038@163.com,或邮寄或送至:滕州市纪委宣教室(滕州市政务中心A1038房间)。联系电话:5520296。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有关领导参加的办展组委会,协商推荐市内知名书画家组成评审组,主要任务是对征集作品进行分类、筛选、布展、评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有关事宜。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职工踊跃参加本次大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大赛为契机,迅速掀起廉政文化建设的高潮。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大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促进作用,为全面建设幸福滕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滕州市廉政书画漫画大赛报名表
中共滕州市纪委 中共滕州市委宣传部
滕州市监察局 365bet中文
滕州市文联
2014年10月14日
滕州市廉政书画漫画大赛报名表
编号No.
作品名称
|
|
作者资料
|
个人
|
姓 名
|
|
性 别
|
|
有效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团体
|
团体名称
|
|
负责人
|
|
负责人
有效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方式
|
|
|
邮政编码
|
|
|
|
手 机
|
|
|
|
其 他
|
|
作品类别
(请划√)
|
□书画作品 □漫画作品
|
版权声明和权限使用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参赛者本人必须拥有该作品之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证书和奖金,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2、参赛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用于与比赛有关的宣传、发布、展示等有关活动。
2) 将参赛作品结集、出版、刊载、展览、交流等相关用途。
3) 将参赛作品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公益广告等非盈利性用途。
4)参赛作品可由主办单位自行推荐参加其它同类型比赛或评选活动。
5)其他合理使用情形。
|
作者签字(盖章)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