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广新字〔2014〕74号
关于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
农村少年儿童暑期阅读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文化站: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促进农村少年儿童课外阅读,加强校外管理,丰富农村中小学生假期生活,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关于2014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活动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齐鲁农家沁书香”为主题的乡村阅读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以“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的农村少年儿童阅读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阅读活动面向农村中小学在校学生,以“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依托农家书屋开展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农村中小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冶少年儿童的爱国情操,培养阅读兴趣,提升学习能力,让农村少年儿童度过一个书香相伴的快乐暑假。
本次阅读活动的目的:一是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在活动中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二是通过农家书屋阅读活动,使农村中小学生获得实实在在的收获,享受阅读快乐,放飞梦想,促进读书风气的形成;三是通过开展农家书屋社会实践活动,丰富中小学生校外文化生活,培养责任意识;四是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少年儿童的学习成长,营造快乐阅读、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少年儿童的暑期乐园。
二、活动内容
(一)阅读实践
1.以农家书屋为平台,有针对性地面向农村中小学生组织开展爱国教育、科普安全教育等活动。鼓励农村中小学生自发进行课外阅读;鼓励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学生家长伴读;鼓励组织志愿者、暑期返乡大学生开展阅读辅导。各镇街文化站要加强对阅读活动的引导,推荐一批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优秀出版物,通过多种渠道为农家书屋补充少儿类出版物;各镇街和村居文化大院(中心)要延长农家书屋开放时间,改善阅读环境;农家书屋管理员要切实负起责任,为广大农村少年儿童服好务。
2.组织高年级学生开展“暑期我当管理员”活动。让学生参与农家书屋管理,协助管理员做好出版物借阅等工作,使学生在服务中获得锻炼,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各镇街文化站要为学生担任管理员创造条件,结合个人意愿、能力挑选适合的学生,就近选择农家书屋作为实践场所,同时要开展农家书屋基本管理知识培训,做好保障,确保学生安全。有条件的镇街要对学生管理员进行适当奖励。
(二)征文写作
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用自己生动质朴的语言书写在农家书屋读书、实践的收获和感受。基本要求:
1.作品要紧紧围绕“我的书屋,我的梦”这一主题,文体不限,字数不限,文字要符合学生特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
2.作品中提到的图书,请标明图书的名称、出版单位。
3.作品末尾请注明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农家书屋所在地。有指导教师请注明。
4.文字必须手写,字迹要求工整规范。
三、活动安排
(一)阅读活动开展。各镇街文化站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启动组织工作,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制定阅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要注重通过开展阅读活动吸引少年儿童读书用书,切实发挥实效。
(二)作品征集选送。请各镇街文化站于2014年9月7日前选送小学组、中学组各1篇优秀作品(纸质版和电子版,不接收个人投稿),连同本次阅读活动开展情况统一报送至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室(市政务中心A323室),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邮箱:tzshwh@163.com。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5888126。
滕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201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