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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滕文广新字〔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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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广新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全面宣传工作成效,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更好地发挥新闻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指导工作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是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依据,信息宣传工作具有内聚力量、外树形象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文广新信息工作,切实搞好文化宣传,是展示成果、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重要手段,可以更好地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对文广新工作的了解、关注和支持,可以有效地提升群众对文广新工作及文化生活的满意度。全市各级文化部门和广大文广新工作者,都要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宣传工作中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增强文广新工作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为加快全市文化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二、努力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突出时效性、准确性、针对性。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各项文广新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工作重点,广泛搜集、捕捉信息,提炼、加工信息,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要注重把握好以下重点:一是本单位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文广新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的有关情况;二是本单位在文广新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观念以及出现的新问题;三是本单位组织开展的重点文化活动和组织实施的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情况;四是调研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文广新工作热点,针对形势发展提出的意见、建议;五是文广新工作调研文章等。

    三、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发,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信息质量。信息报送邮箱:tzwhjbgs@126.com,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5888126。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信息标题、报送单位、信息员等,便于信息分类及统计。二是建立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市文广新局每月向局机关各室、各下属单位、各镇街文化站通报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要在每月3日前将本单位上月信息采用情况汇总至市文广新局办公室。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激励机制。年终市文广新局按照《滕州市文广新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对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度考核表彰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滕州市文广新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2014221

 

附件:

滕州市文广新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广新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全面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更好地为推动全市文化改革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关于文化建设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文广新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健全激励机制,促进文广新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文广新工作大局。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

    三、计分标准

        采取报送得分、用稿加分相结合的累计计分方法。每报送1条计1分;市文广新局采用的1条计2分,枣庄文广新局采用的1条计4分,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采用的1条计8分,国家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物局采用的1条计16分;市委、市政府党务政务信息采用的1条计3分,枣庄市级党务政务信息采用的1条计6分,省级党务政务信息采用的1条计12分,国家级政务信息采用的1条计24分;被滕州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1条计4分,被枣庄市级报刊杂志采用的1条计8分,被省级报刊杂志采用的1条计16分,被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的1条计32分;同一篇信息多次被采用,按最高级别采用计分,不重复计分;被滕州市级领导批示的1条计8分,被枣庄市级领导批示的1条计16分,被省级领导批示的1条计32分,多个领导批示的,按最高级别批示加分,该项不重复加分;对深入调查研究报送的调研报告信息1条计10分。

    四、信息通报

对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各镇街文化站的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由市文广新局办公室负责每月一排名、一通报。

五、表彰奖励

将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局机关各室、下属各单位和各镇街文化站的年终考核内容,并评选一定数量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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