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保护规划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职责明确、形成合力”的原则,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建设规划。2006年7月成立了由文化局、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保护中心的办公地点设在滕州市文化馆。市文化馆馆长狄平山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制订了《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明确了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体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各镇(街道办事处)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制订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有效加强和推进了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按照国家、省市普查、保护、传承工作具体要求,通过开展系统的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及保护现状,挖掘出了一批社会影响大、文化价值高、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资料和珍贵实物,共有56个项目被列入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保护项目申报力度。我市《柳琴戏》、《鲁班的传说》分别被列入国家级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滕县松枝鸟》、《竹木玩具》、《五里屯大洪拳》、《奚仲造车的传说》被列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着的遗产,注重的是技能、技术、知识的传承,一切以人为主线。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大的问题就是人的问题。
目前柳琴戏代表性传承人王传玲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对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中心也都逐个登记在册。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传承人还给与了物质和经济的帮扶。
为了使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我们认真制定了各个项目的保护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机制和责任人,确保各项目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使之后继有人。
二、项目保护单位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作为柳琴戏项目保护单位,柳琴剧团较好的履行了保护职责。2006年柳琴戏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滕州市柳琴剧团成为滕州柳琴戏对外宣传的一张文化名片,为宣传滕州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相继被评为枣庄市和山东省先进剧团。2010年被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授予“全国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 为了配合和服务中心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近年来剧团相继编排了普法专场、计划生育专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场以及宣传滕州的系列专场节目。同时,还认真编排了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科学种田、尊老养老、破除封建谜信的小戏、小品、曲艺、歌舞节目下乡巡回演出,剧团还提出了“宁可自己多吃苦,不给乡亲添麻烦”的口号,利用流动舞台车,一不要村里搭舞台,二不要村里安排食宿,日出夜归,当天往返,每年送戏下乡演出平均达到260余场,被广大农民称为是“自己的剧团”。
戏剧精品,是一个剧团发展振兴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柳琴剧团在打造戏剧精品方面,有了历史性突破。其中创作编排的大型现代戏《山乡锣鼓》,晋京参加中国戏剧节展演,荣获多项大奖。创作编排的大型现代戏《兵头将尾》、《驴王嫂》获山东省“五个一”戏剧精品。
为了培养柳琴戏传承人,剧团克服重重困难,解决了场地、资金、师职、设备等困难,正式创办了滕州柳琴戏校,招收学员30余名。经过近几年的认真培养,学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显著提高,全体学员都已参加大团演出。在全省青少年戏曲梅花奖比赛中,有2名学员获一等奖,4名学员获二等奖。在全国第四届戏曲红梅奖山东赛区选拨赛中,剧团有36名学员参赛,其中1人获全国红梅大奖,1人获全国红梅银奖,4人获山东省红梅一等奖,12名同志获二等奖,19名同志获三等奖,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不久的将来,这批学员将成为传承柳琴戏的中坚力量。
滕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自成立之初,就开始对我市区域进行系统的《鲁班传说》普查及传承人摸排调查工作,彻底摸清鲁班传说的发展过程、历史沿革以及流传区域。我中心还组织普查工作小组,先后对全市21个乡镇及街道,进行了2次有计划、有目的的大规模普查工作。在普查工作中,拍摄影像资料时长4小时,拍摄图片上百张,文字记录1万余字。在这2次大规模普查的基础上,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又进一步对前期普查资料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归档,确立重点保护传承人3名。在具体的保护传承工作中,我中心团聚了一批鲁班故事爱好者,并帮助他们组建故事沙龙。如今故事沙龙已经在广大农村、社区扎根并成为群众欢迎与喜爱的新型活动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出现的,既有创新的故事,又有传统的故事,更有老故事的新异文。传说类“非遗”名录项目的保护与传承,最关键的一环便是代表性传承人的延续与扩大。我们也已经意识到培养故事新手的重要性,重点从少儿抓起,把传讲故事的活动引入学校和课堂。同时认真编辑了故事教材、故事范本,组织故事小组,积极倡导故事传播、故事赛奖、故事推广。近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鲁班传说的挖掘和传承工作,成立了鲁班研究领导小组,开通了“中国鲁班研究网站”,成立了滕州市鲁班研究会,建设了鲁班功德堂,复原了鲁班造磨处、鲁班堤、鲁班桥、鲁班工匠营等历史遗迹,排演了大型历史剧《墨子与鲁班》,出版发行了《鲁班的传说》故事集和《鲁班的传说》连环画册,制作的专题片《传说中的鲁班》在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播出。为进一步弘扬“百工圣祖”鲁班的创新精神,挖掘和传承鲁班文化,建立了鲁班纪念馆。
在对松枝鸟的保护过程中,我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等多种方式,对松枝鸟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了档案和数据库,制作了《滕县松枝鸟》专题片;帮助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购买传习活动所需的原材料费;对松枝鸟进行理论及技艺研究,开展研讨会;加强对松枝鸟的社会宣传,重点在学校开展了50余场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了解、认识了松枝鸟;组织传承人赴济南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参加各级民俗文化节,非物质文化博览会等活动;收集整理资料,出版以松枝鸟为代表的滕州民间非遗项目汇编。
在对竹木玩具的保护过程中,我中心多次下乡普查,收集了影像、图片、文字资料并进行细致的整理、归档,并收集了张汪竹木玩具精品200余件。帮助传承人在乡村和城市社区开展传承活动;开展对竹木玩具的理论及技艺研究,召开研讨会;开展竹木玩具制作进学校活动;在滕州日报社,滕州电视台制作播放竹木玩具电视记录片;组织传承人赴济南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参加我市民俗文化节。
三、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情况
目前柳琴戏的代表性传承人王传玲,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开展传承活动,训练剧团年轻演员,培养后继人才,努力收集、保存相关实物、资料,平时还积极配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积极参与公益性宣传活动,并积极向滕州市政府提出关于成立“滕州市柳琴戏艺术传播中心”的紧急报告,较好地履行了传承职责。 一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在市柳琴剧团建立了传承基地,成立了传承机构,并争取市财政每年拨付一定金额的传承经费。二是积极培训后备人才,坚持开展演出展示宣传活动,培养的青年演员马安琳在全国第五届红梅大赛中荣获金奖。三是积极收集并妥善保存了一大批柳琴戏传承的相关实物、资料、照片等。四是积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和柳琴剧团开展柳琴戏公益性宣传演出活动,每年在城区及乡镇演出30余场。五是积极配合柳琴剧团对柳琴戏进行生产性保护,每年编排柳琴戏3台以上,演出100多场,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六是经几代人努力,在传承人的带领下把柳琴戏进一步发展壮大。三次进京,特别是走进中央党校演出《墨子》剧时,得到了党校领导和学员们的高度赞赏。既宣传了墨子文化,提高了枣庄地区的知名度,又扩大了柳琴戏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在中央11频道戏曲名段欣赏栏目录制了五集柳琴戏唱段进行了播放,集中展示了柳琴戏的魅力和风采。七是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配和柳琴剧团与全市10余家企业建立了团企联姻关系,每年为柳琴戏传承机构和柳琴剧团创收60余万元,为柳琴戏的传承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松枝鸟的代表性传承人王德金,利用一切空余时间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之人,并努力收集、保存松枝鸟相关实物、资料。此外,他还积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积极参与公益性宣传活动配合文化站开展开展松枝鸟手工技艺进校园活动,积极参加滕州首届民俗文化节,并将制作的松枝鸟免费送给五湖四海的游客,扩大了松枝鸟这个民间技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也激发了身边群众学习松枝鸟手工技艺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