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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津市推出金融服务小微文化企业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取得新成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金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归集管理办法》,设立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资金,首期规模为60亿元。

  此次建立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形成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资金和政策合力,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重点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向未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发放首笔贷款。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首笔贷款和信用贷款产生的风险损失予以50%的补偿。二是鼓励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小微企业保险保证贷款,银行发放的小微企业保险保证贷款本金损失,由政府风险补偿金按比例予以补贴。

  为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落实,天津市和各区县政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开通天津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网。目前,市金融局已与全市56家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各金融机构承诺2015年新增贷款投放3470亿元。各合作金融机构建立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服务体系,实行“专营机构、专业人员、专享办法、专属产品、专用流程”服务,多渠道加大贷款投放力度。1月份签约合作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41469.3亿元。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自2010年以来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初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此次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机制的正式启动,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服务政策体系,既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分担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又解决中小微企业信用缺失和信息缺失,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天津市有文化企业23000多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微企业,近年来全市金融机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始终保持在25%以上的增长幅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出台将进一步解决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问题。下一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将积极与市金融局等部门对接,面向文化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积极申报,用足用好政策,促进本市文化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