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藏书总量(20分)。每1500册计1分, 30000册(含)以上计20分。中小学教材教辅和相同图书复本不计入总量。
二、管理排序(5分)。对所藏图书进行有效管理,按照科学分类进行摆放,排列有序,便于查找使用。分类摆放是否准确,计0—1分;图书排列是否有序,计0—2分;查找使用是否方便,计0—2分。
三、收藏特色(15分)。每1个门类的特色收藏、专题收藏或系列收藏计5分,3个门类以上(含)计15分。特色收藏、专题收藏或系列收藏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每个门类不少于500种。
四、精品藏书(20分)。有相当数量的精品图书,要求具有一定的珍稀性。1911年以前的图书,每种计1分,善本计3分;1911年至1949年的图书,每种计0.5分;建国后的精品图书,根据珍贵程度和稀有程度,每种计0.1—0.3分。累积最高计20分。
五、藏书成果(30分)。本家庭能利用收藏图书,发挥每位家庭成员的专业工作或爱好专长,在藏书、用书方面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有丰富的研究、创作成果,出版有个人专著每部图书计3—5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文章,每篇计0.5—1分(国家级1分,省级0.5分);国家专利每件计1分;以上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获得各级政府表彰奖励,每项计1—5分(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学有所成,在考取大学、研究生以及职称晋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计1—5分。学以致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社会服务效果明显计1—5分。计分不局限于以上项目,取得其他成效、经专家讨论后分别予以计分,每项最高计5分。累积最高计30分。
六、专家奖励(10分)。藏书家庭在以上各项远远超过最高分值,评审专家可以在每个项目上酌情给该家庭奖励1—5分。奖励累积不得最高计10分。